淨化海港計劃緣起
淨化海港計劃緣起
信件一 - 淨化海港計劃緣起
政府1987年開始進行「污水策略研究」

政府1987年開始進行「污水策略研究」

政府1989年發表《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

政府1989年發表《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

1960年代維多利亞港

1960年代維多利亞港

親愛的維港:

這是我們渠務署給您一系列信件的第一封信。

 

摯愛的維港,您素以水深港闊和優越地理位置見稱,使香港發展成為世界主要港口和國際金融中心,您更成為香港的象徵。從舊日為飄洋渡海的商旅提供停泊之所,漸次變為充滿活力的國際都會,香港今天的繁榮、成就和美譽,實有賴您這獨一無二的海港。您見證了這城市百多年來的歷史蛻變,如何成就今日的香港,但這城市也改變了您。

 

數百年來,您憑藉足以自淨的急速水流,有效稀釋了市民生活產生的污染物。但隨著香港人口和工業的高速增長,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海水污染日益嚴重,維港亦開始失去昔日的光彩芬芳。

 

過去20多年,我們渠務署的團隊一直為這個名為「淨化海港計劃」的大型環保基建項目努力不懈,務使維多利亞港重現美麗、芬芳與活力。親愛的維港,這些信就是為您而寫,細說「淨化海港計劃」的故事。

背景

直至八十年代,未經處理或只經基本處理的污水,一般都直接排放進維港。雖然維港的自淨流速足以稀釋污染物,但畢竟有上限。污染物一旦超過海港自淨能力上限,海水污染便日趨嚴重,水質變差,海洋生態大受影響,導致泳灘嚴重污染、紅潮、海產污染、觀感惡劣等情況。

 

此外,由於當時很多工廠、食肆和住宅將污水管道擅自接駁到雨水渠而非污水渠,造成沿岸地區出現黑水和發出惡臭,維港水質陷入危機。

 

有見情況嚴峻,政府於1987年開始進行「污水策略研究」,為香港制訂整體污水處理策略,包括「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以解決維港海水污染問題。該計劃於2001年正式易名為「淨化海港計劃」。

 

隨着政府於1989年發表《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政策倡議,渠務署亦於同年成立,肩負提供及管理香港的污水處理和雨水排放的基礎建設工作,包括落實「淨化海港計劃」。「淨化海港計劃」項目正式誕生。

時間線圖

計劃雛形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原先項目共分四階段,其中三階段已納入在「淨化海港計劃」之內,並已經順利完成。原屬「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二階段的海洋排放管道系統,則由後來的替補方案取代,我們會於稍後信件談及。

今天的「淨化海港計劃」

今天,維多利亞港活力重現,回復昔日的潔淨和光彩。一度嚴重污染的泳灘已重新開放,珊瑚在海港重生,維港渡海泳得以復辦。這一年一度的盛事始於1906年,但因海港污染於1978年停辦﹔直至近年維港水質改善,渡海泳亦於2011年復辦。初時賽道設於維港東部,至2017年更重返維港中部作賽,足證今天的維港水質已復元。

 

那麼,「淨化海港計劃」究竟做了什麼?簡而言之,該計劃是一項大型環保基建工程,成功減低及控制了維港兩岸數十年來,因城市急速發展而造成的污染。「淨化海港計劃」至今已完成兩期工程,即第一期和第二期甲,並已全面啟用。

 

第一期工程包括興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作為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的樞紐,以及建造全長23.6公里的深層污水輸送隧道網絡,以收集九龍、葵青、將軍澳及港島東北部的污水,並為現有七個基本污水處理廠進行全面改善工程。第一期工程於1994年展開,並於2001年12月投入服務,肩負起維港兩岸約75%的污水處理工作。

 

第二期甲工程則負責其餘25%的污水處理工作,覆蓋範圍包括港島北及西南地區。工程包括興建全長21公里的深層污水隧道,連接昂船洲污水處理廠,以及提升與擴充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和八個現有污水處理廠的設施。第二期甲主要工程於2009年開展,並於2015年12月投入服務。

 

第一期和第二期甲合共每日可以處理245萬立方米污水,足以為維港兩岸10個地區最多570萬人口提供污水處理服務。自從第二期甲落成啟用後,來自維港兩岸的所有污水,都集中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及消毒,才經過排放管道排出海港。

 

2015年12月第二期甲工程落成啟用後不久,環境保護署在其《2016年香港海水水質》報告中指出,與2011至2015年比較,維港海水水質錄得明顯改善;其中整體大腸桿菌水平與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相比,更大幅減少了約十倍。

 

親愛的海港,這就是「淨化海港計劃」的故事重點。細節會在往後信件中詳談。

附箋

「這項目最艱難、最難忘的日子,是第一期隧道工程開展不久,承建商即無理離場停工,政府團隊面對很大公眾壓力。當時的抉擇是放棄項目抑或堅持下去。但我們深信項目對全港幾百萬人有莫大利益,決定排除萬難,堅持完成項目。」

 

「如果說維港曾經污染病重的話,現在已接近百份百康復了。」

 

韓志強
發展局 前常任秘書長(工務)

韓志強 發展局 前常任秘書長(工務)
附箋1
附箋2
舊報剪影
舊報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