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機立斷
當機立斷
信件二 - 當機立斷

親愛的維港:

讓我們細說「淨化海港計劃」早期發展的故事,以及該計劃如何演變成為今天成功的環保基建項目。儘管當時項目前景並不明朗,但政府依然勇於承擔,當機立斷,令維港水質污染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

 

誠然,一項如此龐大的基建項目自然備受關注,並引起不少爭議。計劃初期,在決定污水收集及處理方案上,應該採用中央系統集中處理,抑或分散式處理,曾引起分歧。集中式中央處理方案需要建造深層污水隧道,從維港兩岸各區輸送污水到中央處理廠進行污水處理,再排放出大海。而分散式處理方案,則必須在各區分別興建先進的污水處理設施,再把經處理的污水,由各分區的污水處理廠直接排放出大海。

 

此外,排放經處理的污水出大海之海洋排放管道位置,也引起爭議。

集中處理和分散式處理的選項比較

我們利用電腦模擬和實物模型,分析比較不同級別的污水處理及不同排放管道位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衡量方案優劣之處,從而篩選其中較佳的策略和選項。

 

分析結果顯示,中央處理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淨化海港方案,即是以一個綜合深層污水隧道系統收集維港兩岸所有的污水,並在昂船洲設立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污水處理。當時的計劃是建造一條長的海洋排放管道,直達南中國海,利用海洋巨大的自淨流速,稀釋經處理的污水,更無需高級別的污水處理設施。至於分散式污水處理方案,則由於市區土地稀缺珍貴,不合乎成本效益,因此不被接納。

 

循這思路,政府為「淨化海港計劃」制定一個包含四個階段的概念實施計劃,當時仍稱為「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政府隨後亦開展有關深層污水隧道系統及中央污水處理廠的可行性研究,以確定技術可行性、詳細工程設計和建造細節。我們隨即聘請顧問團隊,於1990年6月開始進行深入全面的實地勘察和工程研究,並於1992年完成有關研究。

 

我們借助實體模型,研究海洋排放管道擴散器的性能表現,利用垂直和傾斜的鑽孔以及地質物理勘測方法,以訂定最合適海洋排放管道的地層。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的原本擬案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的原本擬案

然而後來事態發展出現變化,令「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原先的海洋排放管道未能落實,但其他階段的工程則如期進行,成為今日「淨化海港計劃」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甲工程。

 

至於項目撥款亦順利獲批。第一期工程造價約為60億港元,其營運及維修等經常性開支則為每年3億港元。政府決定從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項目造價,並推出「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引入嶄新的「污染者自付」原則,讓用者和市民分擔項目的每年經常性開支。1994年通過的《污水處理服務條例》(香港法例第463章),為收費計劃提供了法律依據,渠務署根據這條例由1995年起開始徵收排污費。

 

渠務署於1993年7月聘請顧問,進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的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希望能盡早處理維港水質污染問題。

內地關注海洋排放位置

正當工程師團隊着手進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工程的初步設計時,項目卻引起內地當局關注,他們擔心位於中國海域的擔杆海峽水質,會受到項目排放的污水影響。與此同時,政府於1994年7月委託進行一項名為「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二階段選項檢討研究」,並於同年成立國際專家小組,為第二階段的選項檢討研究提供意見。小組由三位國際知名環保專家組成,包括一位內地專家。

 

國際專家小組經過詳細深入的研究討論後,認為昂船洲中央處理廠的污水處理級別,不可低於化學強化一級處理。小組亦提出三個排放管道的位置選擇,包括東南丫島、西南丫島和擔杆海峽,最終選址會根據香港和內地當局於1996年5月共同委託進行的一個聯合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結果而定。

 

這次國際專家小組的檢討研究,標誌着香港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日後就「淨化海港計劃」污水處理級別和排放管道位置的選項議題上,展開了長時間的對話和討論。

政府1994年開始進行「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二階段選項檢討研究」

政府1994年開始進行「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二階段選項檢討研究」

果斷推進

儘管項目存在長遠不明朗因素,但維港污染問題逼在眉睫,政府決定果斷推進,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即「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一階段﹚的設計和建造工程,以盡快解決海港污染問題。

 

第一期項目工程包括:興建一個全長23.6公里的深層隧道系統,收集來自九龍和港島東北部的污水,包括位於葵涌、青衣、觀塘、土瓜灣、將軍澳、柴灣及筲箕灣的基本污水處理廠,以及全面改善這七所處理廠的設施;於昂船洲興建中央化學強化一級污水處理廠;以及一條離昂船洲1.7公里的臨時海底排放管道,排放經處理的污水。

 

1993年7月,渠務署着手聘請顧問為「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進行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目標是希望在1997年7月香港回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之前完成。但項目後來幾經波折,第一期最終於2001年成功落成啟用。

附箋

「維港要保持水質,甚至與時並進,繼續與同事一齊努力,令香港水質更好,有更好的優水文化。」

 

「『淨化海港計劃』產生的污泥由於佔用大量堆填區空間,一度是個問題。不過自從 T · PARK[源 · 區]與『淨化海港計劃』開始合作,將後者的污泥轉為電力之後,不但為 T · PARK [源 · 區]的設施提供足夠電力,更有額外電力供給市電網。這『轉廢為能』的循環也令香港更環保。」

 

黃錦星
環境局局長

黃錦星 環境局局長
附箋1
附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