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

政府已在宪报刊登有关延长现行减收非住宅用户的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纾困措施。

1) 排污费
根据2022年第223号法律公告,由2019年1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若干非住宅用途之用水量的应缴排污费,其中的百分之七十五将获宽减,水费单所涵盖的每个水表的每月宽减额上限为12,500元。倘若帐单上的用水期只有部分在上述宽免期间,宽减额则会按比例计算。

2) 工商业污水附加费
根据2022年第81号法律公告,由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商业污水附加费将获得宽免。

详情请参阅上述法律公告。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