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在一九九五年四月推出。污染者须按其排出的污水量及水质,支付污水处理服务的费用。自从收费计划实施以来,收费水平一直维持不变。但由于经济下滑,政府由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和由二○○三年八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宽减部分的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


客户查询
在二○○三至○四年度,我们接到并圆满解答约9,700宗电话查询、3,400宗书面查询及220宗市民亲临服务中心提出的查询。本年度的查询个案比往年上升,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我们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商业分类问卷调查。

下图是二○○三至○四年度所接到各类书面查询的数量。在二○○三至○四年度,在接到书面查询后一个月内发出正式回覆的个案超过99%(服务目标为95%)。






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及排污比率
非住宅用户如认为他们排出污水的浓度或排污比率,比法例所列明的数值为低,可申请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或排污比率。在二○○三至○四年度我们共收到638宗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的申请和64 宗重新评估排污比率的申请。而在二○○三至○四年度获得批准的个案,则分别为571宗和41宗。下图是二○○三至○四年度各种行业申请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重新评估化学需氧值)的情况。



行业重新分类
如用户改变行业或认为原定的行业类别不当,可申请覆检。二○○三至○四年度,我们共处理364宗行业重新分类的个案。

由于有些用户在水务监督的记录内的行业分类有错误,所以间中会有一些须缴付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用户仍未登记。我们正努力找出应付但未付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用户。在二○○三至○四年度,我们共发现1,467个这类的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新缴纳户(包括商业分类问卷调查的结果)。


帐单及用水量统计数字
全港自来水用户约有259万个,其中大约239万个须缴付排污费。渠务署负责核实用户的居所是否已接驳至公共污水收集系统,而须缴付排污费,水务监督会备存用户的排污费资料及发出帐单。

非住宅用户中,约有17,000个用户经营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规例所指定的30种行业之一,因此须额外缴付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下图是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缴纳户所属行业的类别。



从一九九八年四月起,我们加强了追收欠款的行动。在二○○四年三月底,共有969个仍然使用服务的用户和1,287个终结用户逾期未缴费,总欠款分别为五百万和一千四百八十万。在二○○三至○四年度,我们共发出约2,000份停止供水令和约1,040封追收欠款的信件,并把约140宗个案交收律政司采取法律行动,结果成功追讨超过五百六十六万元。


收入及开支
过去五年污水处理服务经营帐目的收支摘要见下表。

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总收入过去各年大致稳定,主要是因为自引入污水处理服务费后的收费水平一直维持不变。但在二○○一至○二年、二○○二至○三年和二○○三至○四年的总收入却较之前的两年低,原因是在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和及后在二○○三年因应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而作出的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宽减。另一方面,二○○三至○四年总开支则较去年减少二百万元。因此,污水处理服务于二○○三至○四年的亏损为十亿二千一百万元。

* 包括有关污水隧道工程承建商须缴付与政府的合约纠纷调解款项七亿五千万元。
# 二○○三至○四年数据祗属暂定性质,有待污水处理服务帐目委员会确认。截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污水处理服务经营帐目将会在污水处理服务帐目委员会确认后,在渠务署的网页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