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

渠務署「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餘下工程簽約

2026年1月27日

為配合「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餘下工程的推展,渠務署今日(1月27日)舉行儀式與承建商及供應商簽署五份相關合約,總值約九十四億元。

渠務署署長莫永昌於簽約儀式上表示,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工程有別於一般工程項目,需要多個承建商及供應商團隊按照高度重疊的推展時間表,以協作的方式在岩洞內外進行不同類別的工程。今日項目餘下工程的五個合約進行簽約儀式,標誌著項目一個重要里程碑。

該五份合約中,其中兩份為岩洞污水處理設施的土木工程建造及機電工程安裝和測試的工程合約,而另外三份合約為多個污水處理系統的直接採購合約。五個工程合約的承建商及供應商名單如下:

合約編號

工程合約

承建商 / 供應商

DE/2024/10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污水處理設施的機電工程及相關工程

安樂工程有限公司

DE/2024/11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提供一級沉澱系統

安樂工程有限公司

DE/2024/12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提供生物處理系統

青島思普潤水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DE/2024/13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提供污泥脫水系統

蘇伊士工程(中國)有限公司

DC/2025/07

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污水處理設施的土木工程及相關工程

愛銘建築 – 隧道股份聯營 (愛銘建築(國際)有限公司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聯營)


五個合約分別涵蓋多個重要工程領域範疇,部分更以全球招標方式進行,並分別由本地、內地及海外承建商和供應商成功投得工程合約。工程項目匯聚不同背景的人才和專業力量,體現了項目的多元性,更充分展現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獨特性。此外,渠務署在本項目首次採用直接採購模式以降低工程成本。莫署長寄望各承建商與供應商能夠和渠務署的工程團隊攜手合作,同心協力在「新工程合約」機制下充分發揮夥伴協作精神,以應對各種困難與挑戰,在嚴格保障工程安全和質量標準的前提下,確保項目能符合成本效益如期完成。

渠務署今日(1月27日)與承建商及供應商簽署五份總值約94億元的工程合約,以推展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往岩洞餘下工程。渠務署署長莫永昌(左七)及渠務署岩洞工程部總工程師梁家聰(右六)與各承建商及供應商代表合照。

渠務署今日(1月27日)舉行儀式與承建商及供應商簽署餘下工程的五份相關合約。渠務署署長莫永昌(右四)與工程顧問及各承建商、供應商代表攜手合照,展現工程團隊同心協力在「新工程合約」機制下充分發揮夥伴協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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