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批出工程合約編號DC/2018/07「石湖墟淨水設施 – 主體工程第一階段 – 污水處理設施的土木工程」

2019年11月21日

渠務署於2019年11月21日與群利 — 俊和聯營簽署一份總值約9億5200萬元的工程合約。工程包括興建污水處理設施(包括一號進水口、初級沉澱池、生物反應器、處理前隔篩池、薄膜糟及二號薄膜大樓、其他大樓等)的土木工程;以及建造其他附屬設施包括道路及喉管等。合約已於2019年11月18日展開,為期53個月。

 

渠務署署長盧國華先生(左三)及總工程師/污水處理葉達明先生(右三)與群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陳賢宗先生(左一)及董事彭一邦先生(左二),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高永年先生(右二)及分部經理湯志偉先生(右一)進行合約簽署儀式

渠務署署長盧國華先生(左三)及總工程師/污水工程葉達明先生(右三)與群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陳賢宗先生(左一)及董事彭一邦先生(左二),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高永年先生(右二)及分部經理湯志偉先生(右一)進行合約簽署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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