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批出工程合約編號DC/2018/06「石湖墟淨水設施 – 主體工程第一階段 – 污泥處理設施及132kV主變電站的土木工程」

2019年10月9日

渠務署於2019年10月9日與群利 — 俊和聯營體簽署一份總值約9億5400萬元的工程合約。工程包括興建污泥處理設施(包括污泥脫水大樓,熱電聯發電大樓,污泥消化器,生物氣貯存缸,熱解預處理系統等)的土木工程,一號紫外線消毒系統及其相關的一號泵房的土木工程,132kV主變電站的建造,以及其他附屬設施包括二號工場,地下通道,道路及喉管等的建造。合約已於2019年9月16日展開,為期53個月。

 

渠務署署長盧國華先生(左三)及總工程師/污水處理梁泳源先生(右三)與群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陳治群先生(左二)及行政主任陳雅潔女士(左一),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高永年先生先生(右二)及分部經理湯志偉先生(右一)進行合約簽署儀式

渠務署署長盧國華先生(左三)及總工程師/污水工程梁泳源先生(右三)與群利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陳治群先生(左二)及行政主任陳雅潔女士(左一),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高永年先生先生(右二)及分部經理湯志偉先生(右一)進行合約簽署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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