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批出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設計任務顧問合約 (日期:2011年8月18日)

2011年8月18日

深圳市水務局與渠務署在818於深圳與深圳市水務規劃設計院(港方分包商為博威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簽定一份總值一千四百五十六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顧問合約,為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進行設計工作。

 

渠務署署長陳志超於簽約儀式後表示,治理深圳河工程是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最早合作的大型水利工程,雙方政府一直都對這項跨境基建工程引以為傲。

 

深圳河是深圳與香港的界河,深圳市水務局與渠務署在19952007年期間合作完成了第一、二、三期深圳河的治理工程,大大減低周邊地區的水浸風險。為配合蓮塘/香園圍口岸建設和新界北區發展,深港雙方決定在深圳河上游段展開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工程的起點位於平原河口,終點位於白虎山東北處,全長約4.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拓寬河道、建防洪堤滯洪區1及相關綠化工作,以提升河道防洪能力至可抵禦50年一遇的暴雨。工程預計於2012年動工,並於2017年完成。

 

(1: 滯洪區在暴雨時可暫存洪水,以控制下游河道的水位。)

 

 

 渠務署署長陳志超(左四)出席在深圳舉行的合同簽署儀式

 

 

 

 深圳市水務局局長張綺文(右三)、渠務署署長陳志超(右四)及其他代表出席合同簽署儀式的合照

 

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位置圖

 

 

 

畫家筆下的滯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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