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

招標書編號 DE/2025/13

合約編號 DE/2025/13 石湖墟淨水設施第二階段-機電工程

採購部門
渠務署
詳情
工程包括:-
• 進行設計、供應、安裝、測試和啟用污水及污泥處理設施的機電工程及相關屋宇設備;
• 進行安裝、測試和啟用在另一工程合約編號DE/2026/03 「石湖墟淨水設施第二階段 — 提供生物處理系統」設計和供應的生物處理系統及相關三級處理系統;及
• 進行其他相關工程。

工程預計於2027年3月展開,需時約54個月完成。
估計數量
不適用
聯絡

姚向紅小姐

行政董事

艾奕康有限公司

香港長沙灣瓊林街83號

19樓A座

電話號碼
(852) 3922 9000
傳真號碼
(852) 3922 9797
電郵地址
ruby.yew@aecom.com
截標日期/ 時間

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

遞交投標書

投標者必須透過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遞交電子投標書。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除了遞交電子投標書外,投標者也可以選擇同時以印本形式遞交投標書。遞交印本形式的投標書是屬於自願性質,除非在招標條款中規定的例外情況,否則印本形式的投標書將不會被使用。如果投標者在遞交電子投標書的同時,選擇遞交印本形式的投標書,印本形式的投標書必須以封密的信封遞交。信封面須清楚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並必須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投標者必須在截標時間前把投標書放入本招標公告中指定的投標箱(「指定投標箱」)內。逾期遞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標箱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況下,截標日期可能會延遲:-

 

(a)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懸掛,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當時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星期六並不屬於工作天。關於「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的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網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b) 如在截標當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的任何時間內,前往指定投標箱所在地點的公眾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延遲截標日期及時間,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況獲消除後,政府會盡快公布所延遲的截標日期及時間。公布事項會在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網頁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c) 若政府認為有任何其他原因影響截標,政府將透過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和/或電子郵件通知投標者延遲的截標日期和時間。

 

備註

 

a.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

 

b.  招標文件已包含在電子發布包中,而電子發布包可透過此連結https://www.gov.hk/en/theme/etendering/ets/從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下載。電子發布包將不會以印本形式提供。

 

c.  投標者應注意以下關於使用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的事項:

 

(i)     下載招標文件之前,投標者必須在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上登記帳戶。

(ii)   某些需要隨投標書遞交的電子檔案必須附有電子簽署。投標者請預早申請電子證書(機構)及確保其有效性。

(iii)  投標者請確保在投標截止前完成數據傳輸。

(iv)   有關申請電子投標系統帳戶的程序、電子投標系統的條款及條件、常見問題和用戶手冊的詳情可在電子投標系統(工程合約)網站(https://www.gov.hk/tc/theme/etendering/ets)瀏覽。

(v)     有關一般查詢,請致電 3997 1844;如需技術支援,請致電 6310 9329。

 

d.  此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污水處理廠及隔篩廠機電裝置類別的承造商經確認者(「試用期」或「只限於隔篩廠設施及小型綜合處理設施」 或「只限污水(包括雨水)抽水站」 的承造商除外) 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污水處理廠及隔篩廠機電裝置類別的承造商經確認者( 「試用期」 或「只限於隔篩廠設施及小型綜合處理設施」 或「只限污水(包括雨水)抽水站」 的承造商除外),並同時符合下列投標文件列出的資格和其他條件的承造商或合營企業承投這次招標項目:

 

(i)                 投標者必須在原定截標日期起計的過去15年內,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區完成最少一項涉及污水處理廠或污泥處理廠或濾水廠或污水泵房的機電工程的工程合約,而合約價值經調整後不低於一億九千萬港元。

 

 

有關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組成的合營企業投標者(如適用)的詳細要求,已詳列於招標文件內。

 

e.  承建商如非在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污水處理廠及隔篩廠機電裝置類別的承造商也可參與投標,惟須在2026年11月9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時把填妥的納入上述認可名冊/類別申請書送交香港九龍長沙灣英華街8號渠務大樓15樓渠務署設計拓展科,污水工程部,總工程師/污水工程,符合所需資格和條件,以及在截標日期或之前正式獲准加入名冊。有關申請列入名冊詳情,請參閱:http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f.  投標一經採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g.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且不涉及電子拍賣。此公告亦用作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所規定的摘要公告。

 

h.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i.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j.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在互聯網上公布。請參閱:https://pcms2.gl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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