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兩地加強環境保護合作 (6/10/1999)

1997年1月1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及廣東省政府省長盧瑞華今日(星期三)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廣東省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本共同理想,為珠江三角洲地區締造清潔和健康的環境。雙方透過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和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協力合作,在環保工作上取得了重大進展。

由於廣東省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均明白到整個區域內密集發展對環境所構成的壓力,並且知道締造一個理想環境對區內所有居民的健康和未來發展均十分重要,因此兩地政府承諾加強彼此在跨界環境事宜上的合作。

為了將統籌工作做得更好,廣東省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在聯席會議下成立「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並分別由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局長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環境食物局局長率領。

雙方決定優先處理以下事項:

(一)粵港雙方已聯合展開有關酸雨、二氧化氮、光化煙霧和粒子污染及其防治的專題研究,以找出影響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問題的根源,並建議有效的防治措施。雙方承諾在2001年年初完成聯合研究,並盡早制定防治策略,共同改善區域內的空氣質素;

(二)雙方關注兩地車輛對空氣所造成的污染問題,因此有必要成立"粵港車用柴油規格工作小組",研究兩地統一車用柴油規格的可行性,並制定具體行動計劃,以達到統一規格的目標。工作小組亦會研究其他可在短期內推行的措施,以紓緩跨界車輛對空氣所造成的污染;

(三)成立"粵港林業及護理工作小組",加強兩地在可持續林業發展和自然護理方面的合作,包括交換科學資料和技術知識。

(四)東深供水工程密封輸水管道將於2002年建成。為保証供水質量,雙方重申兩地對改善及保護東江水質的極大關注及進一步加強污染控制與水質改善的合作。

(五)粵港兩地所產生及排放的污水,均對珠江河口水質造成影響。為了改善珠江河口一帶的水質,雙方同意加強水環境保護與合作的交流,以便雙方可落實加強有關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的建議,以期為珠江三角洲共同制定一套水質管理方案。

(六)粵港兩地不斷的城市發展,對兩地的空氣質素、水質、土地及生態環境,造成沉重的壓力,亦加重現有環境的負荷。雙方關注城市規劃和發展對環境的影響,並願意在這方面加強兩地的合作和聯繫,以便紓緩市區規劃和發展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並達到防患未然的目的。

兩地政府會鼓勵在環境研究及規劃事宜上的合作,以促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兩地政府將會繼續緊密合作,落實改善后海灣(深圳灣)和大鵬灣環境的行動計劃,以及協力保護中華白海豚。

完/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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