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沒有針對酒店業 (19/2/1998)
1998年2月19日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四)回應香港酒店業主聯會近日聲稱酒店業被不公平
目前,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是根據《污水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附
發言人說:「酒店業本身並不是名單上的其中一個行業,若酒店設有餐館、
「現行的『混合賬目』制度在對待酒店業時,會跟其他需繳費業務的多用途
發言人說:「收費計劃的運作,包括使用化學需氧量作為收費參數和收取費
「如果這些酒店內需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並不需要徵收費用,將會
「事實上,超過百分之九十的登記酒店並不需要繳交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因 他表示當局已多番向酒店業主聯會解釋細則,包括「混合賬目」的法理。 發言人重申當局是依據法律而執行有關計劃。 完/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九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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