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污水渠工程採用新合約管理方法 (31/3/1998)

1998年3月31日

政府在中西區進行污水渠改善工程時,將採用新的合約管理方法,藉以減低
掘路工程對市民生活所帶來的影響。

渠務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二)說,根據中西區截流污水管及網路污水管--
上游部分的污水系統改善工程,該署將改建現時長十公里的污水管。

根據合約,承辦商將在薄扶林道、般含道、堅道、荷李活道、羅便臣道、
干德道及皇后大道中等住宅及商業地區內,重新敷設直徑二十二點五厘米至一百
零五點厘米的污水管道。

發言人說:「工程完成後將可改善目前污水管道的容量,以應付日後增加的
污水量。同時,該署在移走接駁不恰當的污水渠後,將可減輕有關的維修費用及
對雨水渠造成的污染問題。」

挖掘工程將會由工程顧問公司以簽發施工令的形式控制,顧問工程師負責指
導和監管承建商,並簽發施工令。

顧問工程師將會評估挖開道路對公眾人士及交通情況造成的影響。

當顧問工程師滿意承辦商所採用的安全措施和工地的實際情況,並認為承辦
商可即時提供的資源後,才會向他們發出施工令。

發言人說:「此機制可在任何時間內,把挖掘點減至最低,和範圍縮至最小,
有助確保工程依時完成。」

工程預計本年四月動工,於三年內完成。

獲得該份二億一千三百萬元合約的承建商是新福港(土木)有限公司。茂盛
(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代表渠務署監察施工情況。

完/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星期二)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