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污水處理服務費的法律依據載於污水處理服務條例。污水處理服務費包括排污費和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兩種。徵收排污費的目的,是收回收集和處理含有或低於住宅污水濃度的廢水的費用;而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則旨在收回處理污染程度超出住宅廢水的工商業污水的額外費用 。
污水處理服務費是根據水務監督提供的用水量數據計算的,專用作沖廁用途的用水則無須繳費。 所有已接駁到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單位的用水帳戶均須繳交污水處理服務費。
由1995年至2008年的十三年間,排污費的收費率一直維持在每立方米供水1.2元水平。在二零零七年污水處理服務(排污費)(修訂)規例生效後,排污費收費率以每年9.3%的增幅逐步調整至二零一七年的2.92元,新收費率表列如下。每個住宅用戶每4個月用水期的首12立方米用水,是免收排污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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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A所列出的行業,因為在製造過程中的用水並非全部變成廢水排放到公共污水渠,所以該些行業的排污費是根據供水量的70%來計算。其他行業則按照供水量的100%來計算。
附表B所列的行業由於所排放的廢水的污染程度超出住宅用戶的水平,因此除了須繳付排污費外,還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在這附加費的收費計劃下,我們選用了污水的化學需氧量(即化學需氧量(總數)和化學需氧量(沉澱))作為量度污水污染程度的指標。各行業的污水化學需氧量代表數值及相應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載於附表B。
附表C所列的行業,由於在製造過程中的用水並非全部變成廢水排放到公共污水渠,所以該些行業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是根據供水量的80%來計算;其他行業則按照供水量的100%來計算。
3) 有關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行業的常見問題
1: 甚麼是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2. 在27種需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業務或製造業中,包括哪些常見的類型?
3: 是否所有餐館業 (含堂食及外賣)都需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4: 食品加工業中包括哪些常見的類型?
5: 酒席到會服務或包伙食服務是否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6: 若某水務帳戶,曾經提供臨時或部份用水與需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行業,則該水務帳戶是否要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7: 甚麼是行業分類編碼?如果未能確定需選擇哪些行業分類編碼,該怎麼辦?
8: 如果行業類型有改變,用戶是否需要通知渠務署或水務署?
9: 某工商業務會消耗大量用水,但只有一小部分會排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統。若以用水量計算排污費(SC)以收回收集和處理廢水的成本,是否不公平?
10: 如何申請評估有關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化學需氧量值?
11: 甚麼情況下,渠務署會不接受評估化學需氧量值的申請?
12: 使用隔篩是在餐廳及食肆中常見的情況。採樣完成後,是否仍要長期使用隔篩?如果隔篩必須取出清洗時,該怎麼辦?
13: 如某餐廳或食肆在已修改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有效期內,改變其營運模式、廚房工序、污水處理措施等,該水務帳戶的註冊用戶是否需要盡快通知渠務署?
Q1. 甚麼是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A1: 污水處理服務費分為兩種: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除了排污費,有27種行業、業務或製造業,由於其產生的污水污染程度較住宅污水為高,所以另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須繳交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業務或製造業及其收費詳情,已載列於《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內。
(/TC/Sewage_Services_Charging_Scheme/Ordinance___Regulations/index.html)
Q2. 在27種需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業務或製造業中,包括哪些常見的類型?
A2.: 常見需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業務或製造業包括餐館業(含堂食及外賣)、麵包糕餅製品及食品加工業。
Q3. 是否所有餐館業(含堂食及外賣)都需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A3: 是的,包括大部份在私人會所、賓館及酒店內的食肆,和機構內經營的食堂都需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Q4. 食品加工業中包括哪些常見的類型?
A4: 常見的食品加工業類型包括調製及醃製肉類、魚類和介殼類的醃製和加工、麵粉製品、水果及蔬菜醃製、麵包糕餅製品及乳類製品等。
Q5. 酒席到會服務或包伙食服務是否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A5: 是的,包括烹調食品以供外賣的服務都需要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Q6. 若某水務帳戶,曾經提供臨時或部份用水與需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行業,則該水務帳戶是否要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A6: 是的。根據《污水處理服務條例》,凡處所是用作訂明行業用途的,登記用戶須以水務監督供應該處所的水的水量的訂明百分率為計算費用依據。簡單來說,即登記用戶亦需按該水務帳戶的用水量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因此,為保障用戶的權益,本署建議用戶應向水務監督按個別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行業申請獨立供水帳戶。
Q7. 甚麼是行業分類編碼?如果未能確定行業分類編碼,該怎麼辦?
A7: 當您申請成為水務署的登記用戶時,您需要申報用水性質。對於非住宅用戶,需要進一步確認指定業務分類。所有業務分類與編碼均已載列於渠務署及水務署提供的《水錶用戶分類》單張內。27種需繳付工商污水附加費行業如下:
註:*由2008年8月1日起,「成衣漂染」、「紡織製網及印花」及「洗衣業務」的用水帳戶已不須再繳交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
Q8. 如果行業類型有改變,用戶是否需要通知渠務署或水務署?
A8: 如果用水帳戶的行業類型有改變,登記用戶或其代理人應通知渠務署或水務署更正行業分類。
Q9. 某工商業務會消耗大量用水,但只有一小部分會排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統。若以用水量計算排污費(SC)以收回收集和處理廢水的成本,是否不公平?
A9: 非住宅用戶如可證明其所排放到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廢水量不超過用以計算排污費或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用水量的85%,便可申請調整其排放比率,從而扣減排污費或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Q10. 如何申請評估有關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化學需氧量值?
A10: 申請步驟詳列於"《污水處理服務(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規例》申請重估化學需氧量值指引"。
(/TC/Sewage_Services_Charging_Scheme/Reassessment_of_TES_rate/index.html)
Q11. 甚麼情況下,渠務署會不接受評估化學需氧量值的申請?
A11: 原則上,若抽取的樣本的代表性不足、或採樣時或提交文件時存在欺詐和欺騙的情況,渠務署將不會接受該評估化學需氧量值的申請。
Q12. 使用隔篩是在餐廳及食肆中常見的情況。採樣完成後,是否仍要使用隔篩?如果隔篩必須取出清洗時,該怎麼辦?
A12: 隔篩的使用被認為是控制污染的措施,因此,採樣完成後,仍需繼續使用相同數量及形式的隔篩。客戶應預留一組額外的隔篩,以替換使用中但必須取出清洗的隔篩。採樣完成後,重新評估化學需氧量的申請人如沒有執行這種控制污染措施,將不會獲得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扣減。
Q13. 如某餐廳或食肆在已修改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有效期內,改變其營運模式、廚房工序、污水處理措施等,該水務帳戶的註冊用戶是否需要盡快通知渠務署?
A13: 是的。渠務署會審視已修改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費率是否仍然有效。渠務署亦建議該註冊用戶應儘快委託認可實驗所,再行為該水務帳戶申請重估工商業污水的化學需氧量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