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合约编号DE/2016/13「为新界区各污水处理厂及泵房弃置废料及小型土木工程的定期合约 (2017 – 2020)」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4月20日,渠务署与合泰建筑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总值约1亿1,200万元的定期维修工程合约,为新界区各污水处理厂及泵房提供废料弃置、维修、清洁及小型土木工程。该合约为期36个月,于2017年4月展开。

渠务署助理署长/机电工程崔伟诚先生(右二)与合泰建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孔令达先生(左二)出席合约签署仪式

渠务署助理署长/机电工程崔伟诚先生(右二)与合泰建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孔令达先生(左二)出席合约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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