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设计任务顾问合约 (日期:2011年8月18日)

2011年8月18日

深圳市水务局与渠务署在818于深圳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港方分包商为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定一份总值一千四百五十六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顾问合约,为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进行设计工作。

 

渠务署署长陈志超于签约仪式后表示,治理深圳河工程是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最早合作的大型水利工程,双方政府一直都对这项跨境基建工程引以为傲。

 

深圳河是深圳与香港的界河,深圳市水务局与渠务署在19952007年期间合作完成了第一、二、三期深圳河的治理工程,大大减低周边地区的水浸风险。为配合莲塘/香园围口岸建设和新界北区发展,深港双方决定在深圳河上游段展开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工程的起点位于平原河口,终点位于白虎山东北处,全长约4.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拓宽河道、建防洪堤滞洪区1及相关绿化工作,以提升河道防洪能力至可抵御50年一遇的暴雨。工程预计于2012年动工,并于2017年完成。

 

(1: 滞洪区在暴雨时可暂存洪水,以控制下游河道的水位。)

 

 

 渠务署署长陈志超(左四)出席在深圳举行的合同签署仪式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张绮文(右三)、渠务署署长陈志超(右四)及其他代表出席合同签署仪式的合照

 

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位置图

 

 

 

画家笔下的滞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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