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活化河道工程及新界及市区渠务改善工程
何长先生
工程师/排水工程4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
渠务署排水工程部
电话号码 : (852) 2594 7450
传真号码 : (852) 2827 8700
电邮地址 : cho03@dsd.gov.hk
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时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a.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b.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摽。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乙组承建商) ,并同时符合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建商或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c.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乙组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渠务署设计拓展科排水工程部总工程师/排水工程,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d.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渠务署设计拓展科排水工程部索取(联络人:何长先生,电话号码:(852) 2594 7450,传真号码:(852) 2827 8700,电邮地址:cho03@dsd.gov.hk)。
f.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h.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i.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