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陈诗枫女士
项目总监
宾尼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
友邦九龙大楼43楼
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 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a.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b.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或合营企业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起计的过去10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完成最少一项涉及渠务工程和/或污水工程的工程合约,而该合约价值经调整后不少于七亿八千万港元。按招标文件内订明,调整后的合约价值是批出合约时的合约价值调整至现时价格计算。如属合营企业投标者,其所有参与者或股东须按招标文件内订明统一评估为一整体。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c. 承建商如非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经确认者)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4年5月8日(星期三)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2楼渠务署设计及拓展科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工程管理,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https://www.devb.gov.hk/en/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d.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友邦九龙大楼43楼宾尼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索取(联络人:陈诗枫女士,电话号码:(852) 2601 1000,传真号码:(852) 2601 3988,电邮地址: chanSFS@binnies.com)。
f.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h.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i.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