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 — 第一阶段
萧伟忠先生
高级工程师/排水工程4
排水工程部
设计拓展科
渠务署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
电话号码 : (852) 2594 7403
传真号码 : (852) 2157 0619
电邮地址 : rwcsiu@dsd.gov.hk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如在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a)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
(b)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的丙组承建商)。
(c)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d)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道路及渠务工程丙组的承建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渠务署设计拓展科排水工程部总工程师/排水工程,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淮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e)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f)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5楼渠务署设计拓展科排水工程部索取(联络人:萧伟忠先生,电话号码:(852) 2594 7403,传真号码:(852) 2157 0619,电邮地址:rwcsiu @dsd.gov.hk)。
(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h)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i)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j)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