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概要

为实践污染者自付原则,本署自1995年4月1日起推行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根据该计划,凡接驳至公共污水渠的处所,其用户均须缴付排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排污费和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现时须缴付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行业共有27类。

帐单及用水量统计数字

全港约有304万个自来水用户,其中约282万用户须缴付排污费。在非住宅用户中,约有29,000用户须缴付工商业污水附加费。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缴纳户所属行业分布见下图。

2018-19年度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缴纳户所属行业

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及排放比率

如非住宅用户认为其排放的污水浓度或排放比率低于法例列明的数值,可申请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收费率或排放比率。获重新评估的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有效期为3年。

重新评估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收费率及排放比率

客户查询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们除了设有24小时热线外,在多个范畴及查询亦订定服务承诺,务求在适当时间内解答市民的查询。2018-19年度,我们共接获3,468宗有关污水处理服务收费的电话及书面查询,当中所有的书面查询,均在收到后一个月内正式回覆。

2018-19年度收到的各类书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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