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议通过污水处理水平及排污口选址 (5/1/1999)

1997年1月1日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星期二)通过策略性排污计划第二期的污水处理水平级别,和排污渠口位置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的第二阶段应设定为以化学处理加消毒,而排污渠口设定于南丫岛以东。

行政会议亦通过南丫岛石场的土地应予以保留,供日后考虑可能要把处理水平升级,而政府并要透过香港排污计划专家组与内地有关当局联络,研究远期的规划。

政府发言人说,当局乃因应以下考虑而作出上述决定︰

Ⅰ)把昂船洲现有的污水处理厂的消毒系统升级,和在南丫岛以东兴建排污口,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以符合环保的方法纾缓本港内港范围内的严重水质问题;

Ⅱ)假如将来本地或与内地共同进行的研究显示需要把处理水平升级或计划更多排污口时,不会浪费已付出的经费;和

Ⅲ)在南丫岛预留土地提供弹性供日后在有需要时作进一步发展之用。

他补充,行政会议在达致该些决定时,已考虑︰

(一) 环境影响评估第一阶段研究所提出的方案;

(二) 本港内港及其周围水域的水质状况及制定措施处理污染问题的迫切性;

(三) 处理从主要市区地带所收集污水的排污计划一期的工程进展;

(四) 环境谘询委员会、学者、非政府环境保护团体、各专业组织及个别议员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上所发表的意见。

发言人强调︰「这是为全港提供一个有效率、现代化的处理污水系统的重要一步,这个系统可以保障公众健康和本地及区内水质。」

他指出,当局在本港和与内地对口单位作长时间和深入的研究和谘询后,才作出这些决定。当局并会在与内地有关单位建立的共同合作基础上,寻求更妥善地协调两地保护区内水质的措施。

发言人欢迎环境谘询委员会及环境事务委员会在谘询期间,就四个在环境考虑方面属可接受方案所作的广泛讨论。

他说:「这些讨论对各方面能达致谅解非常有帮助。」

排污计划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在一九九六年五月由环境保护署委托顾问展开。

发言人补充说:「顾问现已完成所有实地勘测工作,提出了四组方案,所建议的排污渠口位置和污水处理水平均为在环境考虑方面属可接受的方案。」

政府已于去年九月和十月,向环境谘询委员会、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环保团体、专上学院和各专业组织简介顾问研究的结果。

此外,香港和内地在去年七月成立排污计划专家组及其技术小组,继续讨论有关计划,该两小组已各自举行两次会议研究顾问的建议。

专家组在第二次会议席上,同意已定出的四组方案均属可接受的方案,以及同意向香港特区政府建议考虑方案一,即行政会议所通过的方案。

专家组进一步同意,这个选取的方案不应被视作最终的安排。长远来说,这组方案可能需要透过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或建筑较长的排污渠作进一步改善和修正。

发言人说:「政府可尽早准备好一个全面的污水处理系统,对保障公众健康及恢复本港的水质,至为重要。」

「在过去十年左右,维多利亚港的细菌含量剧增,对很多人的健康构成威胁。」

发言人补充说:「若污水不获得处理,将会出现细菌感染增加至开始对我们的泳滩造成严重影响的危机。」

随引入消毒方法和一个先进的排放口系统,经处理的污水将被排放到较深的海洋水域,我们将可在二零一零年之前达致现时的水质指标。

顾问提出的其他三个方案为:

一﹒方案二:在担杆海峡(内地水域范围以内)排放经化学处理及消毒的污水;

二﹒方案三:在南丫岛以东或以西排放经减除生物生化需氧量处理及消毒的污水;及

三﹒方案四:在南丫岛以东或以西排放经减除生物生化需氧量并脱氮处理及消毒的污水。

完/一九九九年一月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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