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

渠务工程(投诉)协调员

薪酬:月薪港币25,450元至30,420元[注(1-5)]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a) (i)    持有香港理工大学/理工学院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工业学院/科技学院颁发的土木工程证书,或具同等学历;或
     (ii)   完成注册的土木工程技术员学徒训练课程;

及

(b)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的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6)]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注:
(1)    获取录者在获取上述学历/完成上述学徒训练后,如拥有不足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薪酬为每月港币25,450元。
(2)    获取录者在获取上述学历/完成上述学徒训练后,如拥有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薪酬为每月港币26,975元。
(3)    获取录者在获取上述学历/完成上述学徒训练后,如拥有两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薪酬为每月港币28,650元。
(4)    获取录者在获取上述学历/完成上述学徒训练后,如拥有三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薪酬为每月港币30,420元。
(5)    只有在申请截止日期或之前获得的(学历资格/学徒训练后)相关工作经验才会被计算在内。
(6)    政府在聘任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职责:
获取录者将负责以下职务,包括但不限于─
(a)    处理和统筹与渠务相关的投诉及申请;
(b)    进行工地视察及合规检查;
(c)    监察和监督渠务工程;
(d)    拟备视察及合规检查报告,以及管理相关记录;
(e)    提供技术支援和进行联络工作;以及
(f)    执行其他指派的紧急及临时职务。
 
(注:渠务工程(投诉)协调员或需不定时、轮班、在偏远地点工作及/或执行随时候召、上班候命和紧急职务。)


聘用条款:
获取录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约满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享有不低于《雇佣条例》规定且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只接受网上申请]
(a)    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并须在2026年11月20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副本电邮至appointments@dsd.gov.hk。请在电邮标题中注明「申请渠务工程(投诉)协调员职位」及你的网上申请编号。
(i)    相关资历证书/信件和修业成绩表副本,以及/或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的副本;
(ii)    取得学历资格/完成学徒训练后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副本;以及
(iii)    详细的工作经验履历。
(b)    为避免证明文件副本延迟或未能成功传送到指定的电邮地址,请确保附件为PDF格式,而其档案大小不超过20MB。
(c)    申请书(G.F. 340)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没有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概不受理。
(d)    申请人可能会获邀请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如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没有接获通知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可视作落选论。 
(e)    由于邀请信及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发送,申请人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电邮,以确保邀请信及通知信妥为收悉。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
九龙长沙湾英华街8号渠务大楼19楼渠务署招聘及编制事务室
(查询电话:3965 8050)

截止申请日期:2026年11月20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申请系统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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