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工程化验室技术员
薪金:见习职级薪级表第4点(每月港币16,510元)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6点(每月港币18,730元)
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
(a) (i) 持有香港一所理工大学/理工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或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所颁发的化学科技证书或实验室技术员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或
(ii) (1)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化学科及物理科,或化学科及组合科学(生物、物理),或物理科及组合科学(化学、生物)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另有三科考获第2级[注(1)及注(2)]或同等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 或
(2) 在香港中学会考化学科及物理科成绩达C级或以上;并在香港中学会考其他三科达2级/E级或以上成绩[注(1)],或具备同等学历;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注(3)];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4)]。
注:
(1) 该三科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
(2)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3)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4)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5) 如申请人获聘任时已持有香港一所理工大学/理工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或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所颁发的化学科技文凭或高级证书或实验室科学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将不获考虑担任见习工程化验室技术员职位。成功获聘的申请人或须就上述资料作出声明。
职责:见习工程化验室技术员主要-
(a) 接受在职训练;以及
(b) 负责收集污水、污泥及工商业污水样本并进行例行测试/分析工作。
(见习工程化验室技术员或须在实地或户外工作;轮班当值及/或不定时工作。)
聘用条款: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手续:
(a) 申请人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并须在2026年4月3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副本电邮至appointments@dsd.gov.hk。请在电邮标题中注明「申请见习工程化验室技术员职位」及你的网上申请编号。
(i) 证书副本;
(ii) 修业成绩表副本;以及
(iii) 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副本。
(b) 为避免证明文件副本延迟或未能成功传送到指定的电邮地址,请确保附件为PDF格式,而其档案大小不超过20MB。
(c) 申请书(G.F. 340)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没有提交所需证明文件,将不予考虑。
(d) 如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没有接获通知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e) 由于邀请信及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发送,申请人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定时检查各收件邮箱。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九龙长沙湾英华街8号渠务大楼19楼渠务署招聘及编制事务室 (查询电话3965 8048)
截止申请日期:2026年3月27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