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资讯科技主任 (薪酬:月薪港币35,565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香港的大学所颁授的电脑科学/资讯科技或相关科目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b)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的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或具同等学历注;及
(c) 在取得有关专业资格后,在资讯科技界具最少5年工作经验,包括系统设计、开发和保养相关的数据库分析和建模,网页应用开发,MS SQL和Oracle数据库管理。
(持有Oracle认证专家资格及具备MS SQL, IBM Maximo, Siemens WinCC, Wonderware Intouch或Allen-Bradley Historian的知识和经验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注: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职责:
合约资讯科技主任主要负责-
(a) 拟备各资讯科技系统及工程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协助采购、系统的建设;
(b) 协助用户质量保证工作,提供技术审查和建议,并提供系统日常运作的技术支援;
(c) 监察、联络和协助管理承办商的系统保养及项目工程;及
(d) 与承办商就优化系统、变更管理、修补程式安装、数据迁移和功能测试作出协调。
(注: 获聘用者或需不定时、轮班及在偏远地点工作。)
聘用条款:
获聘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12个月。
福利:
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约满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雇佣条例》规定的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连同有关学历证书/信件副本、修业成绩表副本、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请申请人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笔试及/或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地址及电话: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3楼4319室渠务署
查询电话: 2594 7171
截止申请日期: 2024年6月7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联络地址。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