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

社区关系主任

薪酬:月薪港币30,840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1. 持有香港的大学学位,或具同等学历;持有传播学、公共关系或新闻学学位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2.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在其他考试取得同等成绩[注(i)]
  3. 取得学历资格后,具备最少2年工作经验,以从事新闻、宣传及公共关系或相关范畴工作为佳;具备使用网站、数码及社交媒体以及制订公共关系策略的相关工作经验尤佳;
  4. 具备良好中英文写作技巧[注(ii)],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精通普通话更佳;
  5.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商技巧;以及
  6. 熟悉个人电脑操作,如微软办公室和中文文书处理。

注:

(i) 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ii) 申请人在面试前或须通过笔试。

职责:
处理所有公开访问活动、跟进物料状况及保持物料状况良好,以提升本署形象、就妥善维修事宜尽快向有关分部汇报,以及支援公共关系经理,包括:

  1. 处理查询及投诉时,确保沟通良好,有礼及有效,包括亲自向负责人员了解处理查询/投诉的进度及成效。
  2. 保持物料的状况良好,以提升本署形象。
  3. 根据现行国际标准,协助统筹、编撰及出版本署的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4. 监察每天相关新闻报道,并安排向高级管理阶层及负责人员传阅。
  5. 招待本地学校/团体、内地及外国访问团参观本署设施。
  6. 推行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以提升本署形象和加强公众对本署工作及服务的认识。有关职责包括编制部门宣传物品,如宣传单张、短片、动画等;协助开放日的工作;以及筹办其他宣传活动。
  7. 支援本署的中学外展教育计划,以加强学生对本署工作及服务的认识。
  8. 监察有关清理淤塞渠道的顾客意见调查,以改善为各部门提供的服务。
  9. 收集部门数据,以供编撰报告。
  10. 协助筹办媒体活动,包括专题访问、新闻简报会、每年会见传媒的实地采访,以及传媒午宴。
  11. 参与为大型项目筹办的公共关系宣传活动。
  12. 监察本署网页,确保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注:获取录者或需不定时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

福利:
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约满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雇佣条例》规定的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连同有关学历证书/信件副本、修业成绩表副本、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副本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笔试及/或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联络地址及查询电话: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3楼渠务署招聘及编制事务室。查询电话2594 7062。

截止申请日期:2023年2月3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页面参阅该资料册。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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