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為以下兩次探討搬遷現有設施到岩洞的可行性研究的進一步研究。

善用香港地下空間 – 可行性研究

土木工程拓展署於2009年展開該研究,探討發展地下空間的機遇。研究於2011年完結時總結全港百分之六十四的土地均適合用作地下發展,並指出約400個政府設施有潛力搬遷入岩洞內。

善用香港地下空間 – 可行性研究

優化土地供應策略 – 維港以外填海及發展岩洞

土木工程拓展署繼而於2011年展開下一輪研究,更把發展岩洞歸納為一組「六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組合中:

  • 更改土地用途
  • 發展岩洞
  • 維港以外填海
  • 收地
  • 重用前石礦場
  • 重建
優化土地供應策略 – 維港以外填海及發展岩洞

該輪研究於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進行第一階段公眾參與。公眾意見普遍支持發展岩洞以增加土地供應。根據當時所確立的選址準則,深井污水處理廠被選為三個岩洞發展先導計劃之一。

研究於2013年3月至6月進行了第二階段公眾參與。公眾普遍支持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及釋放土地用作發展用途。

以下三種土地用途獲得最多公眾支持:

住宅發展

住宅發展

公園

公園

Recreational or Leisure Facilities

休閒娛樂設施

公眾亦關注以下課題:

  • 交通
  • 工程的可行性
  • 生態保護問題
  • 對當地社區的影響

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

渠務署於2014年12月展開《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本研究),為相關工程進行詳細工程可行性研究,舉行公眾參與活動,以及研究釋出土地可能的用途。

搬遷深井污水處理廠往岩洞 – 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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