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之聲
2024年4月 一百一十六期
公務員誠信錦囊 (二) 利益衝突
工餘同阿頭打返幾圈、買吓馬仔,全部係私人嘢見得光嘅,我都唔知有咩利益衝突?
身為主管的公務員與下屬進行與金錢有關的賭博,這些私人利益可能會被認為與他/她們的職務有關連,甚至影響公務(例如上司優待或偏袒下屬),便會構成利益衝突。
公務員須盡量避免或及早申報可能或已出現的利益衝突,否則可能會抵觸部門內部的規例而被處分,嚴重的利益衝突亦可能會構成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如當中涉及利益收受,更可能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詳情可參考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2/2004號及所屬部門的內部指引。
更多資訊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2/2004號
‧公務員誠信管理資源中心
‧公務員學有所「誠」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