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顾问合约编号CE 9/2014(DS) 「石湖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扩建工程第1A及1B期–设计及建造」

2015年5月11日

渠务署于2015年5月11日与艾奕康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总值约八千万元的顾问合约,为石湖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扩建工程第1A及1B期进行设计及建造工程监管。
 
这份顾问合约的范围包括为石湖墟污水处理厂的进一步扩建进行土地勘测、影响评估、详细设计、招标及建造工程监管。整份顾问合约为期约138个月。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郑鸿亮先生(左二)与艾奕康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关景辉先生(右二)出席顾问合约签署仪式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郑鸿亮先生(左二)与艾奕康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关景辉先生(右二)出席顾问合约签署仪式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