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顾问合约编号CE 65/2013(EP) 「林村河上游、社山河和大埔河上游河道改善工程 – 完工后自然生态监测 – 勘查研究」

2014年12月12日

渠务署于2014年12月12日与沛然环境评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总值168万元的顾问合约,为林村河上游、社山河和大埔河上游河道改善工程(即合约编号DC/2007/06)完工后的自然生态监测进行勘查研究。整项顾问合约为期约37个月。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科郑鸿亮先生(左二)、渠务署总工程师/排水工程部陆伟雄先生(左一)与沛然环境评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郭美珩女士(右二) 出席顾问合约签约仪式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科郑鸿亮先生(左二)、渠务署总工程师/排水工程部陆伟雄先生(左一)与沛然环境评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郭美珩女士(右二) 出席顾问合约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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