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顾问合约编号CE 17/2014 (DS)「搬迁西贡污水处理厂往岩洞–可行性研究」

2014年8月29日

渠务署于2014年8月29日与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总值约一千六百三十万元的顾问合约,为搬迁西贡污水处理厂往岩洞进行可行性研究。
 
这份顾问合约的范围是为搬迁西贡污水处理厂往岩洞和相关工程进行详细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相关的初步技术和影响评估、土地勘测、拟订工程设计大纲及制定施工策略和时间表等,及举行相关的公众参与活动。
 
整份顾问合约预计需约24个月完成。
 

渠务署助理署长/设计拓展郑鸿亮先生(左二) 与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刘毅辉先生(右二) 出席顾问合约签约仪式

 

返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