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

渠务署批出合约编号DC/2020/03 「香港及离岛地区之渠务维修及建造工程 (2021-2025)及渠务署厂房及相关设施之楼宇及土木维修及小型工程(2020至2025)」

2020年11月19日

渠务署于2020年11⽉19⽇与顺源建筑有限公司签署⼀份总值约3亿2,463万元的定期维修工程合约。

⼯程包括在香港及离岛区维修及改善公共污⽔渠和雨⽔渠系统;建造⼩型渠务设施;以及在渠务署辖下约360所污⽔处理厂、泵房与防洪设施、雨水排放及污水隧道和海底排放管道进⾏楼宇及⼟⽊维修及较⼩型的建造⼯程。有关合约将于2021年12月展开,并预计于2025年11⽉完成。

这份合约首次采用新工程合约4(NEC4)定期服务合约(TSC)甲类及丙类选项,以配合不同类型的定期预防性维修保养、非定期或紧急维修。期望是次试行丙类选项的合约形式能进一步提升署方与承办商之间的紧密合作,从而促进主动的风险管理,以达致更具成本效益的资产管理模式。

 

渠务署助理署长/操作维修何耀光先生(右二)与顺源建筑有限公司董事周智聪先生(左二)进行合约签署仪式

渠务署助理署长/操作维修何耀光先生(右二)与顺源建筑有限公司董事周智聪先生(左二)进行合约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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