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工程合约编号DC/2018/06「石湖墟净水设施 – 主体工程第一阶段 – 污泥处理设施及132kV主变电站的土木工程」
2019年10月9日
渠务署于2019年10月9日与群利 — 俊和联营体签署一份总值约9亿5400万元的工程合约。工程包括兴建污泥处理设施(包括污泥脱水大楼,热电联发电大楼,污泥消化器,生物气贮存缸,热解预处理系统等)的土木工程,一号紫外线消毒系统及其相关的一号泵房的土木工程,132kV主变电站的建造,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二号工场,地下通道,道路及喉管等的建造。合约已于2019年9月16日展开,为期53个月。
渠务署署长卢国华先生(左三)及总工程师/污水工程梁泳源先生(右三)与群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陈治群先生(左二)及行政主任陈雅洁女士(左一),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高永年先生先生(右二)及分部经理汤志伟先生(右一)进行合约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