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批出顾问合约 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第 2 阶段

2014年3月4日

渠务署于2014年3月4日与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签署一份总值五百九十五万元的顾问合约,为元朗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第二阶段进行勘查研究。

这份顾问合约的范围包括为元朗市东及市西、元朗明渠、锦田河、山贝河、凤降村水道的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进行检讨、勘测、影响评估及初步设计。整份顾问合约预计需约16个月完成。 

 助理署长/设计拓展科 郑鸿亮先生 (左二) 与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刘毅辉先生 (右二) 出席顾问合约签约仪式  
助理署长/设计拓展科 郑鸿亮先生 (左二) 与博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刘毅辉先生 (右二) 出席顾问合约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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