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

为应对气候变化,渠务署积极参与政府跨部门气候变化基建工作小组的工作,协助修订基建设施的设计标准,并检视和提升现有基建设施的抗逆能力。此外,我们亦与其他城市和地区保持紧密联系。本署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加入名为「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的国际组织旗下的「连结三角洲城市」,与其他三角洲城市交流防洪技术。此外,本署亦是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小组成员。

 

采用可再生能源

为配合政府于2017年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30+》,渠务署积极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能和生物气。我们期望在2024-25年度或之前透过一系列可再生能源项目和节能措施把耗电量减至比2018-19年度少约4%。

目前,本署厂房的可再生能源设施每年生产约2,800万度电,约占本署每年能源需求量的9%。此外,本署由2017-18年度至2019-20年度共获得3.25亿元的拨款,以推行16个主要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部分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初落成,其余项目将于未来数年陆续完成。所有项目完成后,每年可额外生产相等于约690万度电的能源。

渠务署每年的可再生能源产量为约2 800万度电,相当于5 800个家庭的能源消耗量(按《香港都市节能蓝图》所述香港家庭用电量平均每月约400度电计算),减少约19 600公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据全港性预设值(0.70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 千瓦时)计算)。

 

太阳能

为撷取太阳能加以利用,我们拣选合适的户外设施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截至2020年3月底,我们已为14所污水处理厂、13所污水泵房和一所蓄洪设施安装太阳能光伏板。在这些政府装置当中,小蚝湾污水处理厂的太阳能发电场是目前规模最大的同类装置,每年可生产达110万度电。年内,本署光伏系统的总发电量约为126万度电。

渠务署未来数年会继续在其辖下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相关工程项目完成后,本署光伏系统的总装置发电容量预计可达三兆瓦。其中项目包括尽量利用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空间,如污水沉淀池盖等位置安装薄膜太阳能光伏系统,以便生产太阳能。这个系统将成为香港规模最大的同类装置,总装置发电容量逾0.6兆瓦。

小蚝湾污水处理厂的太阳能发电场

小蚝湾污水处理厂的太阳能发电场

 

水力发电

随着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正式启用,我们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安装了水力涡轮发电系统,利用流动污水的液压能量推动涡轮机,发电供厂房内部使用。该系统属全自动运作,发电机转速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流量自动调节。该系统设计发电功率为23千瓦,预计每年可生产高达12万度电,令本署可节省电力开支,以及减少碳排放量。鉴于此项目成效显着,我们现正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安装第二组水力涡轮发电系统。

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水力发电系统

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水力发电系统

 

生物气

污水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污泥,在厌氧消化期间会释出可用于生产电能和热能的生物气。本署辖下的污水处理厂共设有六台电热联供发电机及三台涡轮发动机(全都以生物气作为燃烧),用以生产电力和热能作内部用途。年内,本署辖下污水处理厂的生物气总发电量相等于约2,670万度电。为了尽量使用源自污泥处理过程的生物气以生产电能和热能,本署现正为沙田污水处理厂和大埔污水处理厂增设总装置发电容量将达6.8兆瓦的电热联供发电机系统作发电、供热、制冷用途。为进一步使用可再生能源,我们正计划安排在大埔污水处理厂设置另一个发电系统,利用电热联供发电机的余热发电。

本署与环保署合作在大埔污水处理厂推行的「厨余、污泥共厌氧消化试验计划」,于2019年9月开始运作,将厨余与污泥进行共厌,期间所产生的生物气生产电力和热能,供污水处理厂使用。这项计划源于「转废为能」的概念,旨在减少都市固体废物量,同时增加生物气产量。经厌氧消化后的污泥在脱水后运往「源 • 区」用作焚化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回收转化为电力。

电热联供发电机

电热联供发电机

微型涡轮发动机

微型涡轮发动机

 

完善能源耗用

为减低能源耗量,渠务署不断完善辖下污水及防洪设施的运作状况,以达到节能目标。年内,本署推行新的主要节能措施如下:

完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房的操作流程;把旧式厂房设备更换为能源效益较高的厂房设备,包括更换鼓风机、照明系统、水泵和隔筛等;安装电热联供发电系统;年内,上述新的完善运作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措施节省约270万度电(相当于约1 890公吨碳)(根据全港性预设值(0.70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 千瓦时)计算)

3. 根据全港性预设值(0.70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 / 千瓦时)计算。

 

 

碳审计

本署明白采取具针对性的减排措施有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因此正积极为辖下厂房进行碳审计,以便识别主要排放源,并制定合适的减排措施,例如降低机器耗能、提升运作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年内,我们分别为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沙田污水处理厂、大埔污水处理厂、石湖墟污水处理厂、小蚝湾污水处理厂、赤柱污水处理厂,以及深井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碳审计。展望未来,渠务署会继续为污水处理厂进行碳审计,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合适的减碳措施,从而实践绿色营运。

 

2019年碳排放量

范围1:经直接使用燃料而产生的直接排放+除氮过程中释放的氧化氮+制冷剂排放+污泥消化池中的甲烷释放–因植树/太阳能移除的碳排放(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计算)

范围2:经使用电力及煤气而产生的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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