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之声
2024年12月 一百一十九期
更新版《公务员守则》
公务员是政府的骨干,是政府提升治理水平的关键。在《基本法》下,公务员身为行政机关的一员,有其宪制角色,责任重大,其工作表现和个人操守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声誉和管治效能有莫大关系。此外,政府致力加强公务员的国家安全意识,以及建立公务员团队的共同信念和操守准则。为此,公务员事务局已于2024年6月7日向全体公务员发出通告,颁布更新版《公务员守则》(《守则》),阐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一员的宪制角色和责任,以及公务员应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准则。
更新版《守则》述明了公务员团队须共同恪守的十二项基本信念,包括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以民为本;热心公共服务;尽忠职守;坚守法治;廉洁守正;政治中立;专业精神;团队精神;效益为本;绩效问责;以及保密原则。此外,公务员必须遵守与更新版《守则》要求相符且切合社会对公务员的期望的操守准则。
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410(1)条,如果公务员违反政府规例或政府其他口头或书面的指令,或因其行为而使政府声名受损,政府可按事件的严重程度,把该员革职或处以较轻的惩罚。公务员违反《守则》会影响其表现评核及晋升机会,更甚或可能会招致纪律处分。所有其他政府雇员(包括受聘于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计划、退休后服务合约计划及其他非公务员聘用条款的雇员)亦须遵守《守则》。
鉴于政府非常重视更新版《 守则 》的推广工作,署长莫永昌先生及副署长李康年先生除了亲自于2024年8月21日为本署首长级人员举行一场《 守 则 》简介会,还委托本署的部门主任秘书及各分部管理层在本年9月至11月期间为本署非首长级人员举行多场《守则》简介会,务求各级人员能充分了解《守则》的主要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实践《守则》所述的基本信念。
部门行政部人事事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