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之声

2020年12月 一百零三期
慎防利益冲突( 五 )
常言道:「人情债最难还」,公务员若欠下与工作相关人士的人情,便有可能在履行职责时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况,构成利益冲突。
监督人员与承办商保持良好工作关系无疑有利双方工作,但如果这关系是基于与承办商的私交及利益往来,便可能令有关人员在监督工作带来阻力,甚至放松监管,出现偏私的情况或引起徇私的嫌疑。
因此,公务员应该避免与承办商过从甚密,更不宜进行一些不必要的社交活动,例如接受款待和馈赠,或参与赌博等。
当公务员与承办商的私人关系有可能影响履行职务,或招致公众怀疑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尽快向部门申报,以便作出适当处理。
行政部人事事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