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理和立法是渠务署用以防止新界的排水集水区的雨水排放情况恶化的两项非结构性措施。所谓「非结构性」,是指这些措施主要涉及行政和立法的安排,并非建筑工程。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措施相辅相成,为水浸问题提供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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