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理(机电)
(薪酬:月薪港币77,405元)
入职条件:
本职位男女均可申请。
申请人须—
(a) 具备香港工程师学会(屋宇装备、电机或机械界别)于1975年12月5日后选取的正式会员或同等资格【注(1)】;
(b) 在获得(a)项的专业资格后,具备至少三年【注(2)】从事机电项目及合约管理的工作经验【注(3)】;及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4)】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注:
(1) 申请人如只持有非本地专业资格,应提交所需证明文件,证明该等资格等同本地有关专业资格,例如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资格已获香港工程师学会接纳为正式会员(屋宇装备、电机或机械界别)。
(2) 申请人如在取得资格后具备少于三年的相关工作经验也可申请此职位,惟获聘者的薪酬会调整至较低的月薪港币67,465元。只有在申请截止日期当天或之前取得的相关工作经验方会获计算在内。
(3) 申请人如具备从事与污水处理有关的项目及合约管理的工作经验,并熟悉污水处理过程和政府程序,会获优先考虑。
(4)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职责:
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房的顾问管理、规格拟定、设计审查、工程计划管理、工地监管,以及各种机电设备和装置的操作和维修工作。
(注:获聘用的申请人或需不定时、轮班及在偏远地区工作)。
聘用条款: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约满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享有不低于《雇佣条例》规定且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通过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入职资历相若。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申请系统可能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表格(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表格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内提供与入职条件相关的详细工作经验及职责说明。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表格,连同有关专业资格证书/信件副本(例如登记证书、会员卡、有效会籍证明等)、相关学历的修业证书和成绩单、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例如雇主推荐信、雇佣合约等)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请申请人尽量于申请表格内提供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笔试及/或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联络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3楼渠务署招聘及编制事务室
查询电话:
2594 7171
截止申请日期: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