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务署辖下的污水处理厂均持有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发出的牌照,而部分更须受《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附加管制。我们会把污水处理厂的每月自我监察环保结果交予环境保护署进行遵行规定巡查。在2009年,我们的工作全面达标,完全符合发牌条件。
在建造渠务设施期间,有三家承建商因违反环保规定而于2009年被定罪。渠务署在2009年继续推行「工地奖励计划」,以推广工地负责行为。凡在评审期(2009年1月至10月)内,施工达六个月或以上的所有合约均纳入该计划内。高级或总专业人员会到每个工地四次以进行评审。我们鼓励承建商与同一合约的顾问公司/内部工地督导人员以团队方式,群策群力,保持工地整洁卫生,并注意保护环境。
污水渠维修工程
工地整洁奖
整洁的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