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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
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 > 排污費
排污費

1995年至2008的十三年間,排污費的收費率一直維持在每立方米供水1.2元水平。在二○○年污水處理服務(排污費)(修訂)規例生效後,排污費收費率開始逐漸增加,新收費率表列如下。每個住宅用戶每4個月用水期的首12立方米用水,是免收排污費的。

生效期間

排污費收費率

(/每立方米供水)

1.4.2008 – 31.3.2009

1.31

1.4.2009 – 31.3.2010

1.43

1.4.2010 – 31.3.2011

1.57

1.4.2011 – 31.3.2012

1.71

1.4.2012 – 31.3.2013

1.87

1.4.2013 – 31.3.2014

2.05

1.4.2014 – 31.3.2015

2.24

1.4.2015 – 31.3.2016

2.44

1.4.2016 – 31.3.2017

2.67

1.4.2017 

2.92

附表A所列出的行業,因為在製造過程中的用水並非全部變成廢水排放到公共污水渠,所以該些行業的排污費是根據供水量的70%來計算。其他行業則按照供水量的100%來計算。

b_ball.gif (1008 bytes) 附表A

 

修訂日期: 2008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