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的結構性改善工程計劃往往需多年完成。除了需要進行設計及建造之外,我們亦要時間進行公眾諮詢、收地及清理、評估工程對環境、交通及公共設施的影響,以及按有關法例遵行程序規定。因此在過渡期間,會致力進行較小規模的持續改善及管理措施,包括:
地區性排水改善工程及應急措施
公共資訊、洪水警告響號系統及洪氾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