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很多天然河道都是在私人土地範圍內。以往一些水浸的發生是由於在這些私人土地內的主要河道失修所引致。政府在徵求所需地主同意進入其土地進行水道維修工程,往往遇到很大困難。
工程前
工程後
有關土地排水條例的工程
為了克服這方面的困難,1994年制定了土地排水條例,授權政府進行維修、清除障礙物(例如侵佔河道的違例僭建物,以及獲准進入私人土地維修指定的主要水道。根據土地排水條例的維修工作是持續地進行,而整體形勢肯定已有改善。
土地排水條例指南
土地排水條例表格LDO-1(PDF 格式,11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