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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理  | 土地排水條例
土地用途管理

過去,經常有一些個別的私人發展在新界區進行,並未有注意到對該區的排水系統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洪泛平原範圍內的水塘和低窪地區被填土及改建為貨場,令地面徑流增加,或阻塞排水道。要解決這個問題,須實施土地用途管理措施,確保目前的水浸情況不會因新界區洪泛平原的進一步發展和都市化而惡化。

藉執行分區計劃大綱圖、城市規劃條例及渠務影響評估的規定,發展管制因而得以實施。所有需要更改分區計劃大綱圖或其他政府發展計劃所訂明的土地用途的發展項目,必須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批准。假如有關工程計劃會嚴重影響排水情況,則需要進行渠務影響評估,以證明在實施建議的緩解措施下,不會增加有關地區的水浸危險。這些管理措施對於決定擬實行的結構性措施的需要、範圍和時間是十分重要的;同時,在長遠措施實行期間,對於幫助洪泛平原區的適當發展和管制,亦很重要。

Advice Note No 1 - Application of the Drainage Impact Assessment Process to private section projects (PDF format, 35KB)

修訂日期: 2008年 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