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標準是防洪策略中的最重要元素之一,是我們在考慮土地用途、經濟增長、社會經濟需要、水浸後果,以及水浸紓緩措施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後制定,用以規劃和設計香港的公共雨水排放系統。排水系統中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標準。總的來說,渠務署所採用的標準,可與海外已發展國家媲美,詳情如下:
 

排水系統類別 設計重現期(年)(根據洪水位)
市區排水幹渠系統 200
市區排水支渠系統 50
主要鄉郊集水區防洪渠 50
鄉村排水系統 10
密集使用農地 2 - 5

 
註:洪水位的定義是以降雨強度及海平面作為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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