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处理

包括筛除固体废物和清除砂砾。污水中直径超过6毫米的固体废物及砂砾会被清除。

一级处理

在完成隔筛和清除砂砾程序后,再以沉降过程去除污水中可沉淀的悬浮固体。一级处理一般可减少污水中总悬浮固体约70%及生化需氧量约30%。

化学强化一级处理

在一级沉淀过程中加入化学品(如三氯化铁,明矾,高份子电解质),以增强去除污水中的总悬浮固体的效果。这处理程序可减少污水中总悬浮固体约80%及生化需氧量约60%。

二级处理

利用微生物去净化经一级处理的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主要是清除生化需氧量及营养物来达至所需的排放标准。经处理的污水符合30毫克/升总悬浮固体及20毫克/升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

这是最高水平的污水处理程序,采用生物反应池和过滤的方法,将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总悬浮固体和营养物减至极低水平。

 

处理设施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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