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守例和环境风险的管理
依法守例
所有污水处理厂和有关的新工程(指定工程项目),除了分别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受环境保护署规管外,还须受其它有关的环境法例规管。我们直接持有29个《水污染管制条例》所规定的排污牌照和19个《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所规定的各项环境许可证。


化学加强一级污水处理和二级污水处理厂在 2004年符合法例规定的百分比


为衡量工作表现和防范污染,我们实施严密的程序,以监察所有污水处理厂所排放的污水水质。我们抽取和测试污水样本,从而马上知悉任何超标情况,以便向环境保护署报告,并作出修正行动。我们每月均把所收集的资料传送给环境保护署,以供该署参阅。部分大型的污水处理厂,例如位于沙田、大埔、石湖墟和西贡的污水处理厂,都设有联机感应器,以监察所排出污水的总悬浮固体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的氮含量。

我们在2004年完全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规定。除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外,我们亦严格遵从《环保影响评估条例》所签发的环境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环境监察及审核工作。在2004年,本署聘请的承建商共有八宗环保违例事项被定罪,较2003年的14宗减少40%。在这八宗违例事项中,两宗涉及建筑工地泥尘管制,一宗工地的污水排放,以及五宗噪音违例事项。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效能,我们已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和承建商的管理工作。自2004年起,我们实行「工地整洁奖励计划」,以推广本署工地的清洁、整齐和卫生,并嘉许在这几方面有出色表现的承建商。负责工程计划的员工和工地员工会与承建商就工地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举行定期会议,以加强承建商的环保意识。我们会致力保护环境,并会对有不良环保记录的承建商采取规管行动。

环境风险的管理
我们深明污水可造成污染,污水溢流可能对泳滩、海水甚至街道构成潜在威胁。我们随时准备就绪即时可应付污水收集系统,或污水处理厂任何一处出现的污水溢流问题。每所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污水泵房均已制定应变计划。我们与环保当局早已就污水绕道的分类、回应和呈报的指引达成共识,并已知会各有关办事处。与环保当局的沟通渠道非常清晰,电话号码列表亦经常更新。

我们进行定期的视察、清理淤泥,并主动进行维修和改善工程,以确保所有系统操作状况良好,从而减少风险。在2004年,我们清理了627公里的污水渠,并从污水渠内移除了4 956立方米的淤泥。